各普通高等学校:
根据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~2010年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京教高[2007]3号)精神,在各高校多年建设和自主申报的基础上,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了物理类、化学化工类、生物类、电子电气信息类、力学类、机械类、计算机类、材料类、地学类、植物类、动物类、医学基础类、药学类、经济管理类、传媒类、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等16个类别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工作,经研究,认定北京大学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等52个实验教学中心为“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”,并颁发标志牌。
各高等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,学习借鉴国家级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先进经验,并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为契机,继续加大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室建设力度,创新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,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室使用效益。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及时总结建设经验,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建设方案,加强实验教学研究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,并开放实验教学网站,充分发挥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示范辐射作用。北京市教委将建立“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站”,指导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,并建立与各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站的链接。
附件:2007年度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
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