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高等职业学校: 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[2003]16号文件的精神,教育部将在几年内对全国所有高职高专院校进行一次水平评估。今年将首先开展试点工作。 我委将推荐二所参加今年评估试点的备选学校,由教育部高教司选择其中一所进行评估。 现将《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(试行)》发给你们,请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学习,准备迎接教育部的评估。
二OO三年二月二十日
附: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(试行)